我们知道任何一项工程在完工之后,工程都是竣工结算要进行结算过程的,这也是制方必须要经历的,对于施工人员来说也是工程很关注的,这关系到自己的竣工结算合法利益,下面就让律师在线小编为大家带来工程竣工结算的制方编制方法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工程
我们知道任何一项工程在完工之后,竣工结算都是制方要进行结算过程的,这也是工程必须要经历的,对于施工人员来说也是竣工结算很关注的,这关系到自己的制方合法利益,下面就让律师在线小编为大家带来工程竣工结算的工程编制方法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竣工结算
一、制方工程竣工结算的编制方法
(一)以施工图预算为基础编制竣工结算。对增减项目和费用等,经业主或业主委托的监理工程师审核签证后,编制的调整预算。
(二)包干承包结算方式编制竣工结算。这种方式实际上是按照施工图预算加系数包干编制的竣工结算。依据合同规定,尚若未发生包干范围以外的工程增减项目,包干造价就是最终结算造价。
(三)以房屋建筑造价为基础编制竣工结算。这种方式是双方根据施工图和有关技术经济资料,经计算确定出每平米造价,在此基础上,按实际完成的平方米数量进行结算。
(四)以投标的造价为基础编制竣工结算。如果工程实行招、投标时,承包方可对报价采取合理浮动。通常中标一方根据工期、质量、奖惩、双方所承担的责任签订工程合同,对工程实行造价一次性包干。合同所规定的造价就是竣工结算造价。在结算时只需将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奖惩费用和包干范围以外的增减工程项目列入,并作为合同补充说明进入工程竣工结算。

二、建筑工程结算的依据有哪些
工程竣工结算由承包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由发包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核对。工程竣工结算的依据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二)施工合同(工程合同);
(三)工程竣工图纸及资料;
(四)双方确认的工程量;
(五)双方确认追加(减)的工程价款;
(六)双方确认的索赔、现场签证事项及价款;
(七)投标文件;
(八)招标文件;
(九)其他依据。
三。竣工结算时间的规定
当事人约定,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在约定期限内不予答复,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的,按照约定处理。承包人请求按照竣工结算文件结算工程价款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以上就是律师在线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工程竣工结算的编制方法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我们知道工程竣工结算可以分为单位工程竣工结算、单项工程竣工结算、建设项目竣工总结算这几种。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方面的问题,也可以来咨询律师在线。